关于举办“创赢未来”2026创业大赛
黑龙江省选拔赛暨第四届“龙创杯”
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市(地)团委,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强化创业模式引领,增强创业带动就业效应,引导各类创业主体找准市场需求定位、走特色发展道路,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创赢未来”2026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团省委决定共同举办“创赢未来”2026创业大赛黑龙江省选拔赛暨第四届“龙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释放创业动能 圆梦出彩人生
二、组织机构
大赛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团省委联合主办。为统筹做好大赛举办等工作,组建省级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大赛办公室设在省人社厅,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工作组、活动指导组、服务保障组、宣传推广组、监督仲裁委员会,主要负责部署推动赛事各项工作,包括大赛宣传动员,做好参赛项目报名审核、市赛业务指导、省赛组织实施,开展省级集训和组织协调晋级项目参加全国选拔赛和全国总决赛,开展创业典型推荐宣传和政策(资金)奖励扶持等工作。
在省级大赛组委会的领导下,各市(地)成立相应市级大赛组委会,重点负责本地区大赛的宣传动员、报名审核、市级选拔赛的组织实施、省赛国赛的协调集训参赛、创业典型的推荐宣传等工作。
三、赛制安排
大赛采用“4+1”模式,即:4个主体赛+1个专项赛。主体赛围绕“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四种创业模式,设立4个赛道,专项赛为青年创新专项赛。
(一)主体赛
1.科技成果+创业
以催生新质生产力,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核心目标,面向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机构自主研发,兼具突破性和引领性的前沿科技成果,推动其从实验室推向市场、实现产业化落地应用与商业化价值转化,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导向的技术创新型创业项目。
2.产业发展+创业
以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为核心目标,面向立足特定产业基础与发展需求、赋能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聚焦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与模式创新,推动产业规模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助力产业价值提升与生态构建的创业项目。
3.职业技能+创业
以构建“创业驱动培训、培训提升技能、技能赋能创业”的良性闭环为核心目标,面向依托自身精湛专业技能或当地劳务品牌资源开展经营服务,或聚焦技能提升提供专业化培训,打造特色技能型服务品牌,以职业技能应用为核心导向的技能驱动型创业项目。
4.民生需求+创业
以扩大优质消费品和服务供给,激活消费新潜能为核心目标,面向衣食住行、医疗健康、教育养老、就业增收等民生关切,通过创新生活服务消费场景、引领并带动消费升级,以提供便捷化、普惠化、品质化解决方案为导向,兼具民生服务属性与市场发展潜力的创业项目。
(二)青年创新专项赛
面向以高校(包括技工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为主的青年群体,项目类型不限,有技术、产品、模式等方面的创新成果及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其中,参赛项目第一创始人须为青年群体,年龄范围在16—35周岁之间(截至2026年4月30日)。
四、参赛条件
以上赛事,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均可报名参赛,项目所在地位于黑龙江省。往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黑龙江省选拔赛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项目可以报名,但必须符合本届大赛相关赛道报名条件。有国资背景的项目(指参赛项目主体为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国资参股企业及其各级子公司)不得参赛。参赛项目根据项目情况只能选择一个赛道报名参赛。
(一)主体赛
1.截至2026年4月30日(不含),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已登记注册且未满5年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2.参赛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及其他不良记录。
3.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属于同一参赛主体且独立运营。
4.参赛项目具有较强的成长潜力和带动就业潜能。
5.参赛者须为参赛项目的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每个项目参赛不超过3人。
(二)青年创新专项赛
1.截至2026年4月30日(不含),尚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创业团队。
2.参赛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无知识产权纠纷及其他不良记录。
3.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且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4.参赛项目具有较强的落地成长潜力和带动就业潜能。
5.参赛者须为参赛项目的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每个项目参赛不超过3人。
五、赛事流程
第一阶段:大赛启动和组织发动
1.大赛启动时间。
2026年3月中旬大赛启动,各市(地)按要求成立市级组委会,制定本级大赛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并于3月20日前将大赛市级工作机构名单上报省级组委会。
各地可将大赛与本地赛事有机结合,但应统一使用“‘创赢未来’2026创业大赛”名称,以打造大赛统一品牌。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统一名称后加地方赛事名称。
2.报名和审核。
报名时间: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报名方式:所有参赛项目通过大赛官网进行网上报名,(https://www.kywlsw.com/d/107)。参赛项目按不同赛道分类报名,不得兼报,报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录入相关信息。
审核确认截止时间:2026年5月6日
市级大赛组委会依据大赛报名参赛条件,对报名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并于5月6日前将参赛项目报名及资格审核情况统计表加盖公章后上报省级大赛组委会。
第二阶段:市级选拔赛
时间:截至2026年5月31日
各地原则上须采取项目路演方式举办市级选拔赛,条件允许可延伸到区县。有困难或特殊情况不能举办的,需经省级大赛组委会报请全国大赛组委会同意后,按照统一规则,采取专家集中评审等方式对本地参赛项目进行选拔推荐。市级选拔赛结束后3日内,及时向省级大赛组委会上报本地区赛事总结、新闻稿3篇、大赛照片20张(照片大小不小于1M)和赛事视频(影像质量为720P,时长5分钟)。
第三阶段:确定省级选拔赛参赛项目
时间:2026年6月5日前完成
市地选拔确定。市级选拔赛结束后,市级大赛组委会按照省级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的名额,确定本地参加省级选拔赛的项目,将项目清单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省级大赛组委会进行复核后将结果反馈各市级大赛组委会。
普通高等学校推荐确定。普通高等学校每单位可推荐2个项目直接参加省级选拔赛。推荐项目须在2024年以来代表我省在“中国创翼”创业大赛、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农村创业项目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第一创始人应为所在单位在校学生或职工,并满足本次大赛参赛条件。项目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书,于4月25日前发送大赛指定邮箱。推荐项目按要求在大赛官网报名,由所在地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推荐项目代表所在地参赛,由所在地统一组织,不占所在地参加省级选拔赛的名额。
第四阶段:省级选拔赛和决赛
时间: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
省级选拔赛和决赛由省级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第五阶段:确定全国选拔赛参赛项目
时间:2026年7月5日前完成
各赛道总成绩前5名项目进入全省集训队,按全国大赛组委会分配我省名额,择优推荐项目代表我省参加全国选拔赛。集训期间食宿费由省级大赛组委会统一负责。
六、评审标准及规则
(一)评审标准要点
以“培育新质生产力、拓宽就业新空间、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为导向,重点考察企业带动就业的能力,关注项目直接和间接带动就业的规模、质量,吸纳重点群体就业,企业劳动环境与劳动关系,为劳动者提供的发展空间等要素。同时,考察项目的创新引领性、创业团队综合能力、发展现状与未来前景。针对主体赛各赛道的核心定位,差异化考察项目在科技成果转化、产业融合发展、职业技能赋能、满足民生需求等方面效果。
(二)评审规则要点
市级选拔赛和省级选拔赛、省级决赛项目评审采用抽签排序、现场路演、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统一按照全国大赛组委会制定的评审标准实施。
七、奖励与扶持
(一)奖励
1.参赛项目奖。各赛道分别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及优秀奖若干名。获得省级决赛一、二、三等奖的项目,颁发奖杯和证书,并按规定给予获奖奖励。获得优秀奖的项目,授予“省级优秀创业项目”称号并颁发证书。参加省级选拔赛但未晋级省级决赛的项目获得“龙创之星”奖,颁发证书。
2.优秀组织单位奖。对严格按照统一名称、统一进度、统一标准举办市级选拔赛,组织、动员和宣传力度大、效果好,参赛项目数量多、质量好,大赛全程未发生违规事件的市(地)授予优秀组织单位奖并颁发奖牌。
(二)扶持服务
1.赛前辅导。市级选拔赛前,省级大赛组委会邀请全国知名专家解读大赛组织实施细则,面向参赛选手做赛前辅导,规范办赛流程、提升选手参赛水平。
2.赛事支持。市级选拔赛期间,省级大赛组委会为有需求的市(地)提供推荐评审专家、培训导师、投资机构等方面支持,邀请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电视台、人民网等媒体全程跟踪报道,并着重对获奖项目进行宣传推介。
3.赛项跟踪服务。各地要加大参赛项目后续跟踪服务,建立优秀项目常态化跟踪机制,建立台账、全程跟进;对省赛获奖项目和晋级全国选拔赛的项目,鼓励各地将大赛评选结果与本地创业扶持、创业服务、人才鼓励等政策措施相挂钩,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并在资金扶持、入驻园区、孵化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按规定,对代表我省在全国总决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市场经营主体,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
八、宣传发动与配套活动
各市(地)要广泛宣传赛事进展、经验做法、创业典型以及我省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措施,提升大赛的社会影响力和关注度,积极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要结合推动落实《黑龙江省进一步鼓励支持创业带动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契机,积极举办创业沙龙、创业讲座、创业培训、创投对接、创业集(夜)市、区域创业联盟建设、创业陪跑空间建设等配套活动,营造创业带动就业氛围、提升活动成效。鼓励各类创业服务机构和媒体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积极参与大赛的相关活动,并为参赛项目提供指导、培训、宣传、推广、投融资等方面的深度服务。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悦、于思博
联系方式:0451-87130332、87130330
电子邮箱:hljjycyds@126.com